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申报领域
1.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对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领域新增投资项目或融资租赁企业新购设备以及对企业在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和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旅游休闲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商贸服务领域新增投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
2.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对列入省级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项目、平台),给予投资补助。
3.企业示范引领
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特定领域领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信用信息系统或者嵌入式信用应用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示范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开发和创新的信用产品与服务项目,且形成行业或领域的典型应用,按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实际应用数量、总额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两年(含)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
5.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
(二)分项条件
服务业投资补助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属于《无锡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之一。
2.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新增投资项目或融资租赁企业新购设备当期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和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旅游休闲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商贸服务领域企业新增投资项目当期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投资计算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同一项目最多连续支持两年。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补助
1.列入省级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项目、平台)。
2.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以审计结果为准),投资计算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企业示范引领奖励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2.2022年入选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
1.截止到申报日期,项目已完工。
2.同一申报项目不得在同年度其他子项中重复申报;已享受过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技术水平先进,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应用性,项目实施后的信用信息对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实现有效补充。
4.申报项目对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项目实施后对信用管理水平、社会治理或者信用监管等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3年3月7日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进行注册和申报,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各申报单位打印申请书报送至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盖章审核,由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于2023年3月9日前集中报送市发改委。
五、联系方式
梁溪区发改委0510-83158523
锡山区发改委0510-88702606
惠山区发改委0510-83598395
滨湖区发改委0510-81178387
新吴区发改委0510-81890576
经开区经发局0510-8058006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2023年无锡市服务业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