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苏市监标函〔2021〕400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苏市监标〔2019〕235号)要求,经考核验收,确定“节能环保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等58个省级标准化试点通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见附件)。请你们和相关部门做好试点项目的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积极向全行业全领域推广典型模式案例,以点带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结果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