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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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2〕116号

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的部署,促进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以下简称“平台十基地”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赋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企业数字化升级、平台赋能基地产业链数字化升级、平台赋能基地管理数字化升级、平台赋能基地服务数字化升级等方向(见附件1),遴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平台十基地”试点项目,促进区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发展质量评价中获评四星及以上的基地,应具备较好的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水平、发展环境等。

(二)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

(三)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成效评估和宣传推广。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填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报送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所推荐的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成效评估、宣传推广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附件2(一式两份)及光盘电子版、附件3(一份)以机要交换或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张涛谢学科010- 68208191/6820596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00846

 

附件:

1.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申报方向

2.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申报书

3.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试点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6月6日     

附件: 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