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综合
常人社发〔2022〕3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请各地按照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调查质量。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劳动关系处联系。
联系人:李明杰,电话:85682023。
附件:
1.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人社统IR4号)
3.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人社统IR5号)
4.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人社统IR6号)
5.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人社统IR7号)
6.致调查企业的一封信
7.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费用支出明细
8.常州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8.doc
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