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遴选培育江苏省第二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要点

一、政策支持

对纳入遴选培育名单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优先向国家工信部推荐申报国家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或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对其中成效显著的,优先给予支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二、申报对象

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具备线上服务、线下体验的融合服务能力的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所,分为综合类、特色类、改造升级类等3大类。

三、遴选标准

1.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1年,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

2.体验中心实现企业介绍等核心展示、视听觉等开放体验和接待等运营服务等功能,全面覆盖4G/5G、免费WiFi,实现无感支付功能,对主要设备和关键链路实现统一监控管理,提供丰富的体验方式;

3.体验中心具备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全场景信息互通,设置国产和省内品牌展示体验专区,每半年更新部分展品;

4.体验中心面积≥200㎡,平均客流总量≥10000人/月,推广形式≥6种,每月开展体验活动≥1次,30人以上的新品发布等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

5.综合类体验中心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200款,其中提供交互式体验的不低于80%;特色类体验中心自主研发产品占展品数量80%以上。

6.展示内容

1)智能家电、智能电视等智能家居产品;

(2)4K/8K超高清电视机、OLED电视等新型显示产品

(3)5G智能手机、5G 视频通讯终端等5G产品及服务;

(4)智能摄像头、卫星导航等智能终端设备;

(5)智能网联汽车、车载智能终端等车联网设备;

(6)虚拟/增强现实、全息影像等新型信息消费产品;

(7)智慧健康养老、智慧医疗等智慧生活产品服务。

四、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于2021年9月20日前按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jseic_xxhb@126.com)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信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漆岗平 张凯

电话:025-6965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