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6-2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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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成立三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证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已入库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4.各设区市科技局优先推荐上市筹备情况已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重点培育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申报材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正处于股份制改造阶段的企业,须提供明确的改制方案;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须提供股改完成前后的营业执照;已在江苏证监局备案的企业,须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公开发行辅导公示栏目的相关截图;已将上市材料上报证监会审查的企业,须提供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已在科创板、创业板或北证获受理的企业须提供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业务受理通知书》;已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须提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业务受理通知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7.列入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上市后备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8.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企业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10.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获批文件、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11.拟上市板块为科创板的企业,需提供市值评估依据说明。

材料报送

企业登录“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网址:https://www.jssic.cn/sspy),按要求填报《入库企业信息表》,并线上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向设区市科技局提交由系统生成打印的《入库企业信息表》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各设区市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戴军

联系电话:025-83359254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韩佩、仇松杏、唐余康

联系电话:025-83232218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011室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