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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储备库项目的通知》摘要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所有权人,可与设计单位、咨询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1、高品质绿色建筑

(1)绿色设计方面,布局合理、功能适用,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

(2)技术应用方面,技术路线科学合理,集成创新度高,合理使用绿色建材,在智能建造等方面创新性强,有较强的引领推广应用价值。

(3)性能指标方面,满足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碳排放强度原则上比同类建筑低15%以上。

(4)绿色运营方面,制定绿色运营管理方案,开展建筑运行调适和效果评估,将绿色建筑运行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数字化建筑运行管控平台。

(5)鼓励采用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模式的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积极申报。

2、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1)建筑设计适应气候,结构性能优越,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创新性强。绿色低碳建造,节能率达82.5%以上。

(2)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3)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整栋实施。

3、光伏产能建筑与能源微网应用

推动建筑从用能终端向能源中心转变,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建筑光伏电力以自用消纳为主,余电通过储能等方式合理利用。推进建筑用电设备调控智能化,提高建筑用电与电网负荷相协调水平。

(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为项目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可与咨询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1、建筑节能设备更新

支持2010年以前建成的公共建筑实施更新改造。设备更新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更新后的水冷机组制冷系数不应低于5.3,风冷或蒸发冷却机组制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3.0,更新后的热工性能提升20%以上。更新后的性能系数应不低于GB55015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技术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支持按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和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项目。项目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和减碳水平均达到15%以上,实现绿色运营管理以及节能成效总结分析和展示。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经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邮寄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310室)。

三、咨询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025-51868578、025-51868675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QQ群:597672435

技术咨询:025-5186827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