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支持重点领域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行业应用推广(A类)。工业软件应用和创新项目、信创应用示范项目、集成电路EDA应用示范项目、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领域自主应用示范项目。
(二)支持产业培优育强(B类)。软件产业投资资助项目、软件业务剥离资助项目、引进软件生态链企业投资资助项目、集成电路引进设计企业投资资助项目、集成电路企业掩模制版/流片费用资助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关键材料和专用设计工具研发和产业化资助项目。
(三)支持资质能力提升(C类)。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项目、集成电路企业资质认证项目
(四)支持产业载体建设(D类)。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园区(集聚区)建设资助项目、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促进机构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一)A类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
(二)B类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
(三)C类项目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
(四)D类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申报项目为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6月20日24:00前登录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58.215.18.150:51368)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网络受理和核实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五、联系方式
1.“工业软件应用和创新项目”、“信创应用示范项目”、“软件产业投资资助项目”、“软件业务剥离资助项目”、“引进软件生态链企业投资资助项目”、“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园区(集聚区)建设资助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吴浩涵 0510-81821797
2.“集成电路EDA应用示范项目”、“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领域自主应用示范项目”、“集成电路引进设计企业投资资助项目”、“集成电路企业掩模制版/流片费用资助项目”、“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关键材料和专用设计工具研发和产业化资助项目”、“集成电路企业资质认证项目”、“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促进机构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朱家欣 0510-81821781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400-161-628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