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对丨关于印发支持镇江文旅企业纾困复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印发支持镇江文旅企业纾困复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镇文广旅〔2022〕21号

各市区、镇江新区、高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支持镇江文旅企业纾困复苏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5日     

关于支持镇江文旅企业纾困复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镇政发〔2022〕13号),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简称“纾困10条”)。

一、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1.对辖区内A级景区管理运营主体、文旅部门评定的民宿给予一次性防疫补贴。

2.对辖区内旅行社、文娱场所、旅游饭店、演出经纪机构等文旅市场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

3.对辖区内依法纳税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

二、推动文旅企业恢复发展

4.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是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5.加强与工会部门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风情)小镇、红色旅游景点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

三、强化金融助力惠企

6.遴选发布市级重点文旅项目,适时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文旅企业融资便利度。

7.用好镇江市财政金融助力贷平台,开展“助力贷”金融惠企行动,鼓励合作银行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告中心发布的最近一个月1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为文旅企业发放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提振文旅消费市场

8.支持文旅企业开展广告宣传和节事活动,适时组织和支持参加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深圳文博会、长三角文旅惠民市集等国内重要展会,并根据参展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9.举办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苏省主会场系列活动、第十六届金山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全民K歌麦霸挑战赛等活动。依托“玩转镇江”抖音号、“宜游镇江”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推广我市文旅企业和产品,促进文旅消费市场稳步复苏。

五、推动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10.编制形成文旅行业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工具包”及政策申报指南,组织媒体、行业组织等进行常态化宣传解读,开展“春风暖企”活动,帮助文旅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本意见中纾困资金申报指南另行公布,鼓励各辖市(区)文旅部门参照落实。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