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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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4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于5月5日前(第一批)、9月27日前(第二批)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要认真把握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条件,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单位符合设立条件、材料真实准确,纸质推荐材料分别5月12日前(第一批)、10月13日前(第二批)报送至市人社局,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jrsjbsh@163.com。市人社局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会有关方面提出推荐意见,择优报送至省人社厅。联系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季斌王楚恬

联系电话:025-68788058、025-68788318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4号)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