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苏州市丨《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一、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奖励额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市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二)企业投资项目需为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实施地在苏州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符合国土、规划、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监管要求,相关手续(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齐全;

(三)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税额)需达到2000万元;

(四)企业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时至2024年4月24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张家港  0512-56729063

常 熟  0512-51530412

太 仓 0512-53573259

昆 山  0512-57556847

吴 江  0512-63982165

吴 中  0512-65287261

相 城  0512-85182085

苏州工业园区  0512-66681079

苏州高新区  0512-6875501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