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奖励额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苏州市境内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二)企业投资项目需为已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的纳统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实施地在苏州境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符合国土、规划、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监管要求,相关手续(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齐全;
(三)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项目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税额)需达到2000万元;
(四)企业自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期间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时至2024年4月24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张家港 0512-56729063
常 熟 0512-51530412
太 仓 0512-53573259
昆 山 0512-57556847
吴 江 0512-63982165
吴 中 0512-65287261
相 城 0512-85182085
苏州工业园区 0512-66681079
苏州高新区 0512-6875501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