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要求
相关申报条件及要求见《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
二、材料报送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10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以EMS方式邮寄报送工信部,电子版发送至liyan@miit.gov.cn。其他城市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信部报送。
三、联系方式
王秋野 18001327720
裴艳、李琰 010-6820824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