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连科计〔2022〕6号
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年度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重点面向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优先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围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现代农业、临港石化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组织建设一批市级工程中心。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拥有研发设计人员5人以上;
(三)有研发投入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四)具有满足一般研发需求的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五)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
二、组织方式
市级工程中心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推荐。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单位申报,对申报单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单位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详细、如实填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以佐证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四份报送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对申报企业和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填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将申报材料与汇总表等一式三份审核盖章后,于5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过期不予受理,相关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市情报所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王苏南,办公电话 0518-85821079,邮箱lygkjjjgc@126.com;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夏薇,办公电话 0518-85814941,邮箱19153774@qq.com。
附件: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
3.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
4.技术领域分类标准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