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
苏人社函〔2023〕12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育好用好乡土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3〕1号)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苏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2023年计划建设10家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和30家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条件如下:
(一)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是指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导向、以乡土人才培育为目标、以增强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Wo
我省境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可申报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1.重视人才培养。充分认识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紧紧围绕乡村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要求,近三年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组织开展乡土人才培训培养,并达到一定规模。
2.具备优良条件。具有乡土人才培训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拥有成熟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建有市级以上乡土人才传承载体平台,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3.成果效益显著。在示范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乡土人才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
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是指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申报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应当具备在我省境内开展技艺传授、带徒传技、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能持续开展技艺传承等活动,带徒成果突出,在本省、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示范带领技艺传承。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示范带强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示范带动群众致富。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023年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原则上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建设的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且业绩突出的市级乡土人才载体平台中择优推荐,已获建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再重复申报,已申报2023年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当年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本地的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每市推荐上报的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不超过2家(其中农业类不少于50%),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不超过4家(其中农业类不少于50%),切勿超报。设区市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市部署要求开展初选上报工作,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分别纳入苏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申报推荐。
(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初评和实地考察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后,于2023年5月7日前将本地的申报推荐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邮箱),同时组织申报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的“云办事”中的“乡土人才”栏目(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报材料包括:
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推荐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2.各设区市的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材料: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或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业绩佐证材料。申报表与承诺书各一式两份,业绩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须装袋,并贴上封面。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一年后按程序处理。各设区市自行做好申报推荐材料的复印留存。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地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优先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农村绿色低碳、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现代化和数字化建设等行业领域,突出申报项目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在组织初评和实地考察时,重点评估以下几个方面的贡献及成效:
1.带动群众充分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情况;
2.推动相关领域技术技艺水平提升、创新技术应用情况;
3.培育特色产业、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效益情况;
4.开展技术培训、带徒传技、合作交流、培养人才情况;
5.推动产品走向市场,打造产品品牌、劳务品牌情况。
各地要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实地考察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和文字表述详尽真实,真正把业绩突出、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传承平台和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025)83201632
电子邮箱:jsrsrckfc@126.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15室
附件:
1.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
2.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5.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6.材料袋封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附件: 附件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