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盐政规发〔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盐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