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家解读之四 | 以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为抓手 加快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发布时间:2024-06-07

政策级别: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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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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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四|以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为抓手加快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水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较高,具有较大的节能降碳潜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深入挖掘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潜力相关工作作出部署。《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有力,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对推动提高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聚焦主要方面重点环节,明确水泥行业节能降碳目标

我国是水泥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水泥产量占全球产量比例超过50%。近年来,全国水泥年产量保持在20亿吨以上,2023年达到20.2亿吨,带来大量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据测算,我国水泥行业能源消费约占建材行业的70%—80%,碳排放量超过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0%,节能降碳潜力巨大。《行动计划》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锚定2025年和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细化提出水泥熟料产能布局、能效水平、节能降碳效果等主要目标,将有力促进水泥行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部署推进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行业节能降碳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6方面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推动水泥行业节能降碳的工作抓手和实施路径。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我国水泥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布局分散、产业集中度较低。《行动计划》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强化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严格新上项目准入。鼓励存量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行业集聚化发展。二是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目前,我国仍有约16%的水泥熟料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一些水泥企业存在大量老旧设备,开展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是促进行业节能降碳的关键举措。《行动计划》聚焦水泥生产主要用能设备,提出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窑炉控制、粉磨破碎等相关装备和技术要求,重点推进破碎、配料、熟料煅烧、烘干、原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等系统改造,支持预热器、窑炉燃烧器、篦式冷却机等整体更新换代。三是实施低碳燃料替代。我国水泥行业平均燃料替代率约5%,低碳燃料替代仍处于起步阶段。《行动计划》要求推动水泥窑生物质燃料利用,支持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鼓励水泥企业积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等高效利用模式,并明确到2025年行业替代燃料消费比例等目标。四是推动水泥生产方式和产品绿色转型。《行动计划》支持发展低钙水泥熟料等特种水泥,发展新型固碳胶凝材料等低碳水泥产品,推动专用水泥、低碳水泥等制品和部品部件、水泥基复合制品规模化生产。五是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强水泥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配置,提高行业循环利用水平,有利于形成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合力。《行动计划》推动以电石渣等含钙工业废渣资源替代石灰石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鼓励在水泥熟料生产中提高工业固废原料掺量比例,并明确到2025年底水泥行业综合利用废弃物总量8亿吨的目标。六是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行动计划》鼓励水泥企业建立数据采集和集散控制系统、专家优化智能控制系统,探索搭建“工业互联网+能效管理”应用场景;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水泥行业应用,推广全流程智能质量控制等技术。

三、强化政策支撑保障,支撑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推动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涉及技术创新、改造更新、循环利用等多个环节,需要全面加强政策资金保障。《行动计划》从强化激励约束、加大资金支持、推进标准提升和加快技术创新等4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助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激励约束。依据能效水平和环保绩效对水泥行业实施差异化产量调控和阶梯电价制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加大对水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推进标准提升。加快水泥行业强制性节能标准更新升级,适时修订水泥熟料等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优化水泥行业绿色低碳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加快出台低碳水泥等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四是加快技术创新。加大氢能、电能煅烧水泥熟料和水泥熟料新型循环悬浮煅烧等技术攻关力度,将水泥行业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等,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推动水泥行业节能降碳目标实现,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各地区、各有关机构和行业企业的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4个方面提出加强组织实施的要求。国家层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深入开展能效诊断,加强项目储备和建设,严格监督管理,扎实有序抓好行动计划贯彻落实。行业协会、智库及研究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研究和“桥梁”作用,加强对水泥企业的服务指导。水泥行业国有企业、龙头企业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共同营造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作者:孔安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