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文件的必要性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精神,为增强“巷港湾园”综合承载力,科学布局建设城市硅巷和创新港,营造开放式、网络型、高黏性的创新生态,研究制订本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硅巷和创新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共四章17条。第一章,明确了细则制定的依据。第二章,明确了硅巷的适用范围、精品硅巷定义、支持标准、申报流程、市区硅巷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精品硅巷支持标准、奖励资金标准、资金监管等。第三章,明确了创新港定义、建设条件和支持举措。第四章,明确了违规处理方式和施行时间。
三、办理时间及期限
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硅巷:南京市浦口区华创路73号韦恩大厦A幢9楼
创新港: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234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五、所需材料
硅巷:《南京市精品硅巷建设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创新港:具体见相关通知
六、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城市硅巷: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高健 58573683
创新港: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 陈健 68786386
市科技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硅巷和创新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