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3-1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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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向与支持方式

(一)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临床试验机构创新药械研发服务等。

1.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项目(免申直达)。按注册证书类别和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创新药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330万元,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660万元。

3.临床试验机构创新药械研发服务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主体年度服务金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二)智改数转网联。重点支持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
1.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免申直达)。对每家入选企业予以100万元定额奖励。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免申直达)。按不超过2024年度平台企业营业收入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650”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活动、开放原子开源专区建设、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等。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免申直达)。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1650”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此类项目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遴选。

3.重点活动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开放原子开源专区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开放原子开源专区2025年度建设及运营总投入的30%、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5.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免申直达)。每个基地不超过100万元。

(四)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重点支持省内制造业贷款项目贴息(按照《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5年)》执行)。

免申直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支持主体,非免申直达项目按下述基本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基本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申报遴选工作。

二、基本申报条件

1.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

3.同一重点支持方向中,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类别(指重点支持方向中的具体类别,下同)项目,已获得省制造强省建设或以前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能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4.同一项目未获得过省级(含)以上专项资金支持,有规定明确需省级支持的项目除外。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5.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6.《项目指南》明确的各类项目支持条件。

三、申报流程

“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直报省工信厅(简称“直报项目”),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需通过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相关链接),进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系统会根据条件提示是否可直报。

(一)直报项目

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中选择“直报省工信厅”,在线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由省工信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直报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非直报项目

申报主体在线填写《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经推荐单位

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行文上传系统并附非直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县(市)申报材料报省工信厅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工信局。初审并报送行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

四、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

业务咨询电话:省工信厅综合规划处,025-69652839;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025-83633103。

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025-69652843;

省工信厅机关纪委,025-6965280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