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镇江市丨《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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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对认定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必须为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成功获省资金奖励。对市区市级服务业领军企业评优进行资金奖励,政策服务和企业宣传。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5个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领域,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商贸服务等3个生活性服务产业领域以及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大数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人工智能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应在镇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稳居市内同行业第一方阵。企业近2年持续盈利,营业收入及利税贡献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自主开发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强的行业示范性、带动性及持续增长潜力;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

5.制定较为完善的企业发展和行业升级引领规划,实施若干个具有重大行业引领作用和创新价值的行业示范项目。具备较为完备的创新发展体系,服务设施水平和支撑条件居同行业前列;

6.拥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规记录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镇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书》

(二)《镇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三)企业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主要资质证明;

2.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年度财务报告;

3.企业2021年度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4.企业获得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申报材料中提及的主要荣誉奖项证书;与申报领军企业相关条件有关的其他支撑证明材料;

5.行业示范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6.经市或各辖市区信用办出具的社会法人信用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各辖市区发改部门初步遴选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评价结果和推荐意见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复审后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杲

电话:0511-8966723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