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乡村振兴局 连云港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云台山景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非遗赋能作用,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促进就业增收,根据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连文广旅发〔2024〕53号)精神,经基层推荐、材料审核、实地评估、论证评审、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海龙水晶雕刻非遗工坊等10个非遗工坊为连云港市级非遗工坊,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推动市级非遗工坊与产业、科技融合,加强非遗工坊项目培育和建设,积极发挥好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促进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加快产品和服务流通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非遗工坊知名品牌,更好助力全市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连云港市级非遗工坊名单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乡村振兴局
连云港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连云港市级非遗工坊名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