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扬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依据机构的建设规模、引入核心技术和核心研发团队的创新水平等择优支持,不超过新增经费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重点和优先支持
1.重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市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2.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和上年度省科技厅绩效考评为优良等级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优先支持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新型研发机构
1.在扬州市注册,是投资主体多元、市场机制运行、现代化管理的独立法人组织,以技术研发服务等为主导业务,投资规模较大,并已实质性运行;
2.机构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研发投入年度增幅20%以上,办公和科研场地不低于100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
1.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主体为企业,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近三年企业主导产品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实验室应拥有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2项以上,本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项以上,实验室新增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
2.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申报主体为在扬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或列统省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应拥有领域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4项以上,核心自主知识产权4项以上,实验室新增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500㎡。
(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平台建设主体是驻扬高校院所或成立一年以上的龙头骨干科技服务机构,拥有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的服务场所,平台新增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上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服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四)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
1.遴选的骨干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在服务绩效、常规业务建设、人才等资源集聚、标准创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在未来三年内有巨大的成长潜力;
2.服务领域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和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上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拥有10人以上的专业服务团队,人才结构比例合理。
(五)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力提升
1.申报主体应为2021年度省科技厅绩效考评为优秀等级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2.未来2年将通过硬件建设、研究开发和领军人才引进等,提升现有平台的创新能力。
四、材料报送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主体于5月20日17:30前线上申报(http://kjj.yangzhou.gov.cn/),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在扬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等市直管理单位由本单位内设的科技管理机构组织申报。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周河声 0514-87936703
杨静 0514-87936703
林铃 0514-87938591
技术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赵群0514-8745902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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