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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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宿迁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宿科发〔2022〕50号

各县(区)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宿迁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宿科发〔2020〕34号)(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和《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宿科发〔2022〕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市2022年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2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符合《备案办法》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申报截止日前,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宿迁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或《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申报书从宿迁市科技局http://kj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统一报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纸质申报材料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沈青 0527-84358818

市科技局高新处 刘学 0527-84358662

邮箱地址:sqkjgxc@126.com

 

附件:

1.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表

2.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推荐表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 1.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表.docx 2.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