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经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助理工程师通过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14-80988081,0514-80988058。
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助理工程师人员名单:
邗江区(1人)
江苏叁山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吴峰
高邮市(7人)
扬州市高邮环境监测站(编外)蒋萍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张超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王杏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编外)张娜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编外)潘永健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编外)周洋
扬州市高邮环境监测站邵峰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9日
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2-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