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发〔2022〕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流通扩大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59号)、《江苏省“十四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商贸流通格局,促进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现代商贸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导资源要素向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流动。以建设区域消费中心为目标,培育品质消费、时尚消费,推动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内需市场,为“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多作商务贡献。

(二)总体目标

至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以上,在全省占比逐年提升。“美丽宜居城市”区域消费中心、活力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逐步建成。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壮大,城乡商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多业态融合等服务不断创新,增创商务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全面形成。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配套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步伐

1.优化区域商业布局。按照“1129+N”城市空间发展规划,优化城乡商业布局,建设一批商业中心、专业市场、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统筹协调推进中心城市、县城、乡镇等商业网点同步发展。全面对接一小时通勤圈,完善公共服务标准规则,将中心城区打造成为周边县区的区域消费中心,将核心商圈打造成为宿迁商业形象特色的靓丽名片。支持沭阳、泗阳、泗洪编制县域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沭阳县紧扣“区域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强化与中心城市对接,实现区域一体联动发展;泗阳县围绕建设“千里运河最美县”,全力打造新型城镇化商业示范区(点);泗洪县聚焦建设“最富活力改革试验区”,探索商旅文体城乡融合宜居之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提升繁荣商圈经济。深化商文旅融合发展,谋划市区级商圈协调发展,优化老城区各类商业设施、业态,强化购物、商务、文化、旅游等体验功能提升幸福路商圈。畅行核心商圈交通网络,改善消费环境,将古黄河滨水带核心商圈打造成为“美丽宜居城市”形象特色门户。支持商圈企业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引进知名品牌,发展高端商业,提升西湖路核心商圈品质。引导楚街、宝龙24街、金鹰滨水合理布局购物、娱乐、餐饮等丰富商业业态,以“月光经济街区”和“夜游古黄河”为主题提升街区特色档次。加强综合体建设,完善红星天铂购物广场,推动金三角商业中心、上相湾文旅城等建设步伐,提升万达、苏宁、中央商场等城市商业综合体消费层级,形成宿迁特色商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宿城区、宿豫区人民政府,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3.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为引领,强化城市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化、普惠化、均衡化。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补齐商业流通服务业短板,创新服务能力、丰富商业业态,使“综合体+便民生活圈”成为服务民生、便利消费、扩大就业的生活平台,满足居民基本保障业态和品质提升业态的消费需求。到2025年,全市累计创建50个宿迁“美丽宜居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4.培育特色商业街区。按照高点定位、彰显特色的总思路,突出完善商业功能、优化交通组织、美化景观风貌、增强文化底蕴,推动提升街区品牌集聚度、消费便利度,着力培育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备、业态功能多元、知名品牌集聚、服务供给健全、街区管理完善的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形成特色街区与核心商圈良性互动、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商文旅无缝对接的消费生态,促进市场繁荣和消费持续增长。到2025年,苏州街、新盛街打造成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市级特色商业街达到8条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二)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商贸流通业规模层级

1.培育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及政策扶持作用,实施商贸流通行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支持批零住餐各10家以上龙头企业、壮大10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培育1200家以上限上企业,通过业态融合、供应链重组、现代金融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业态模式创新、经营成效突出的中型商贸流通企业提档升级为行业标杆。重点培育一批小微型批零住餐等商贸流通企业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鼓励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在宿迁引进国际国内首发商品和首店、名品店、旗舰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吸引名企总部入驻。充分发挥南部高铁商务区、开发区总部经济区、电商产业园区、软件服务业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优势,制定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宿注册和落户发展,推动全市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扩张。至2025年,各县区引进不少于1个10亿元以上名企总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3.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坚持历史文化传承和品牌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动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内生驱动力和品牌影响力。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机制,支持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参加“进博会”和各类展销展示活动,鼓励老字号设专柜、进商场、进超市,积极支持招引社会资金做大做强。持续挖掘老字号资源,建立老字号企业培育库,有序推进企业参加国家省市老字号企业认定,不断壮大老字号群体。推动成立老字号协会,发挥协会在政企交流、活动组织、行业自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引导创新服务,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坚持把电子商务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聚力打造电商名城,加强与京东集团等企业深度合作,在智慧城市、物流仓储、智能产业、医疗健康、产教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面加快产业布局,创新业态模式推动融合发展。探路跨境电商,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供应链企业资源整合,开拓国际市场和服务网络。支持业务专、服务精、产品特、模式新、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企业助力外贸转型、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京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推进数字化赋能增效。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以数字化手段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畅通,加快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据赋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垂直电商、社区群电商、微商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零售业务。鼓励批发零售企业运用互联网、电商平台技术优化交易流程、支付方式和配送模式,顺应新兴消费市场需求。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探索“无人销售”商店、自助提货柜、扫脸支付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支持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省、市各级平安商场、绿色商场、品牌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数字化提升改造等标准化建设。推广“邻里中心”“城市之家”综合体管理模式,推动各类中小实体店集聚发展,降低经营成本,织密消费网格,满足便利消费和品质消费需求。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消费跨界融合,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培育绿色流通主体,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倡导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4.促进连锁企业发展。支持连锁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连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发展统一配送、延拓共同配送,推动特色化发展。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经营需前置审批的非国家专卖专营的商品,实行总部办理许可。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争取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烟草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市场繁荣,持续实施“嗨在宿迁”消费提振行动

1.精塑消费促进活动。大力实施“135”消费提振计划,围绕“嗨在宿迁·欢乐消费”一个主题,坚持“市县区、政企会、线上下”三个结合,开展“精塑消费品牌、做强消费载体、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夜经济活力、优化消费环境”五大行动,持续推动释放消费需求。结合节庆消费热点,立足餐饮、购物以及商文旅融合,打造“约惠春天”“醉美夏夜”“乐购金秋”“浪漫冬日”等四季促销特色品牌。策划举办消费季、购物节、餐饮节、购车节等系列活动,激发消费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激发夜经济活力。以“酒都不打烊”十大品牌活动为引领,围绕市民游客美食、购物、文体、旅游需求,打造“一水一城一都多节点”的夜间经济带。开展“下相不夜城”“月美古黄河”、“梦想之城”、“音乐广场”夜间演出等主题活动,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持续打造“酒都不打烊”夜经济品牌。各县区合理布局和引导建设夜经济街区,强化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夜经济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3.丰富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家电下乡等农村促消费活动。支持大型电商、商贸流通企业组建品牌联盟或联合采购平台下沉供需链,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和产品上行力度,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娱乐、健身等服务,形成更好的消费吸引力,逐步提升农村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基础设施,夯实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1.加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协调推进市综合性物流园区构建形成“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网点”三级配送网络体系。打通物流信息链与生活物资供应链衔接,形成高水平应急物资保障物流体系。支持冷链物流骨干网络建设,重点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支持京东等大型电商企业在园区或实体企业设立物流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和“个性化”物流服务。支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重点企业配送中心转变运行模式,建设城乡共同配送公共服务平台,在农产品、日用品、医药及冷链、电商、快递等行业开展分区域共同配送服务,提高城乡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2.完善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县域商业作为统筹商贸服务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引导支持大型商贸流通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沉资源,建设完善一批县城商贸服务中心,把县城商贸服务中心打造成商、旅、文、体等综合性区域消费枢纽;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把乡镇商贸中心打造成带动农村商贸流通业快递物流业联动网络节点;改造一批村级便利店、家庭夫妻店等传统网点,搭载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农产品上行等服务,满足农民就近销售、便利消费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3.优化升级商品市场。升级市场基础设施,推进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指导商品市场持续优化交易服务,完善公平交易机制。支持商品市场加强质量检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运营管理,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增强市场调节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市场配套功能建设,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推进形成与“三群四链”生产布局相适应的农产品产地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配备冷链物流设备装备,建设服务城市消费的“中央厨房”等设施,提高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扎实推动“平价菜摊”建设,鼓励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设置平价菜摊位,直接销售基地生产或经销商批发配送的平价菜。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配送服务、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农产品线上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完善商务诚信制度。建立完善商贸流通诚信等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等系列制度规范。收集“互联网+”“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类信息,多维度掌握市场主体商贸流通建设等状况。推进“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氛围。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报废车回收、成品油市场等领域,持续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优化市场流通环境。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依法查处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保护知识产权。针对食品、药品、小家电、汽车配件等消费品,加大城乡市场治理力度。完善消费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持续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基础规则、设施联通、资源要素、商品服务、市场监管的统一,围绕“放、管、服”构建“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效能,加强对商贸流通统筹协调,形成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合力。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实施意见落地,常态化推进全市商贸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二)强化监测考评。健全完善商贸流通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领域统计数据和应用分析。每年根据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予以动态发布重点支持方向,科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把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三)强化资金保障。在有效整合各类资金基础上,每年从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