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应对丨《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0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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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等给予定额补助。

3.给予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补贴。

4.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5.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对餐饮、零售等5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

7.符合条件的地区,2022年底前继续实施失业稳岗政策。

8.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水电气欠费不停,以及电力容量提升。

9.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降低融资费用、下调再贷款利率等。

1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信用修复等。

11.对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实施纾困政策,给予相关补贴。

12.强化长三角区域协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交通物流。

13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4月17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