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创新、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项目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对2023年度“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12-65227947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0512-65233149
附件:2023年度“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拟立项项目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