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南(2020年修订)》(苏自然资函〔2020〕1281号)相关要求,江苏省矿业协会受我厅委托对新申报省级绿色矿山的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RGD1地热井、南京汤山温泉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寺庄地热井、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地热井、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热井、青岛啤酒(昆山)有限公司矿泉水井、江苏省兴化市桃花岛矿泉水深井、徐州市峻达采石有限公司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进行了省级绿色矿山现场评估审查,提交了通过评估审查的报告。经审核,我厅拟将上述7家矿山认定为江苏省省级绿色矿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联系。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立宁,025-86599701(兼传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