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补助对象
市区实施绿色技术改造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等新建项目除外)的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1.采取竣工补助的方式,对市区存量企业绿色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补助,且申报时已经区主管部门整体竣工验收;
2.对总投入200万元及以上,以节能节水改造为主(年节能量达到5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节水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按其投入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
2.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属于绿色技改且2022年1月1日之后(含本数)开工建设的项目;
3.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
4.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企业无重大能源、环境保护、安全违法行为及严重失信行为;
5.企业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相关台帐完善;
6.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7.实施项目须申报时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自然月。
8.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材料
1.《市区工业企业绿色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
4.项目总投入清单、发票清单及设备购买合同;
5.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量或节水量审核报告;
6.信用承诺书;
7.申报指南(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企业在线申报补助项目;各区工信局(经发局)负责受理所属区域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区级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拟补助项目及补助金额;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