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
(一)广告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市内广告产业园区载体建设,公共技术、综合服务等园区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二)广告业创新创意创业类项目。对地区广告业转型升级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广告业新技术、新材料项目;广告新媒体、数字营销、数字广告制作、影视动漫网游等优质广告业项目;广告主业突出的创新创意创业基地相关项目,包括广告创新示范基地、研发基地、创意基地和创业孵化器等。
(三)公益广告项目。广告企业创作、传播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公益广告发展项目。
(四)广告专业人才培育项目。广告管理和广告创意专业人才孵化、培育项目。
(五)其他项目。举办市级广告设计大赛项目。
二、支持额度
(一)广告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创成江苏省广告产业园区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广告产业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二)其他类项目。依据项目规模等因素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连云港广告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广告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运营单位为主体申报,园区须经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发文批准设立。其他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在连云港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广告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经营状况良好且无失信、违法等行为。
(二)其他条件。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3年1月1日后立项并开始建设运营的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
四、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部门审核。项目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初审合格后,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5941240qq.com。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 张永晶 廖智勇
联系地址:海州区振华东路18号
电话:0518-85686901邮编:22200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