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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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泰市监特设发〔2023〕81号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全市电梯安全平稳运行,市局制定了《泰州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泰州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提升电梯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缩短困人救援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推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迭代升级,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电梯安全法治保障,稳步推进检验检测分离,不断创新维护保养模式;提升检验检测和维保质量,深化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探索电梯产业发展新路径,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1.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提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

(1)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推动出台《泰州市电梯安全条例》,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治理体系。督促指导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配齐相应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对于无物管、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等失管小区的“三无”电梯,要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报请属地政府,逐一落实电梯的使用单位,防止责任悬空。适时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电梯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制度。

(2)培育专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加强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建立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营,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

(3)持续推进按需维保和无纸化维保。2023年9月底前,全市全面推行无纸化维保。无纸化维保系统应满足附件1相关要求,无纸化维保记录应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规定,维保数据实时上传市场监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依托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主确定有针对性的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维保质量。

(4)持续优化维保市场环境。发挥星级评定在维保市场的指挥棒作用,倡导公开维保服务内容、价格以及部件清单,推动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电梯维保服务时,率先应用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结果,引导其他电梯使用单位和业主结合质量评价结果和星级优选维保单位,带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市场化定价,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全包维保”合同,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5)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推进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及时纳入新安装投入使用的电梯,对遗失、损坏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应用智能报警方式,解决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难等问题。鼓励在轿厢紧急报警装置无人响应时,自动识别电梯困人场景和自助派单,直接发送信息至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及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保障被困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

2.排查整治隐患,全力打击电梯使用维保违法违规行为。

(6)排查整治使用未登记电梯的行为。按照总局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哨兵”和维保单位“电梯安全吹哨人”作用,以用于经营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别墅为重点,全面排查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居民自建房、别墅按照《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制造、安装的电梯,不得对外开放经营使用;如需提供给公众使用,应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改造或更新,并依法履行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发挥特种设备智慧服务平台大数据作用,加大电梯开工告知预警数据排查力度,督促尚未交付使用小区(特别是安置房、回迁房小区)的建设单位强化电梯使用管理,妥善保管三角钥匙,未办理使用登记前严禁私自向业主开放使用。

(7)排查整治使用违规杂物电梯的行为。以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杂物电梯的排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

(8)排查整治不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加大对电梯维保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无纸化维保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重点关注维保时长、同一账号同一时间维保多台电梯等异常数据,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技术要求开展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现场救援等工作。同时,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做好衔接,落实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强化民生保障,全力促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

(9)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统筹推进使用15年及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把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督促使用单位按照评估机构报告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老旧住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10)拓宽老旧住宅电梯资金保障渠道。建立“属地政府牵头、市场监管与有关部门联动、技术机构全程介入、整改资金多方筹措”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资金筹措困难等堵点问题。积极探索“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新模式,多渠道筹措电梯维修资金,着力破解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难题。

(11)建立老旧住宅电梯评估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按照《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办法》,推动建立属地政府统筹协调的电梯改造更新机制,落实各方权责。

4.强化检验检测,全力提高专业机构技术把关能力。

(12)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督促电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检验、报告出具、标志出具等工作,不得出现无故推诿、拖延等现象。督促电梯检验机构主动服务行业需求,对涉及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器制动试验等带载试验项目,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13)扎实推进检验行风建设。督促电梯检验机构筑牢检验工作廉政防线,主动公开检验廉政风险民意反馈渠道,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标杆作用,凝聚检验队伍履职尽责、崇德向善、奋发有为的正能量,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电梯检验氛围,树立良好公益性机构形象。

(14)积极推进自行检测。加强电梯自行检测政策宣贯,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积极开展自行检测。对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开展自行检测的,不得新增限制条件。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等违规乱象;及时曝光查实的各类违规问题、违规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不断规范电梯自行检测市场。

5.发挥产业优势,全力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

(15)提升电梯本质安全。各地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支持电梯生产企业加强研发和优化管理,加强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电梯制造企业产业链向使用环节延伸,提升安装、修理、保养质量水平,提高电梯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故障率和日常维保工作量,从本质上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16)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督促电梯生产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推动完善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各专业职业工种合理比例,满足电梯安装、维保等工作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举办电梯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6.普及安全常识,全力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17)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

(18)强化社会监督。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多种方式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任务举指,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2.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协调机制。以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责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3.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4日前,报送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8月9日、12月9日前,分别报送2023年底行动各任务作进展,并填写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见附件);2024年2025年的12月9日前本地区行动进、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处王中华

联系电话:0523-86883085

 

附件:

1.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功能要求

2.2023年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

附件1

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功能要求

为提升电梯维保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严防虚假维保,结合我市前期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各无纸化电梯维保系统有关功能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定位签到功能

系统应具备定位签到的功能,能监测维保人员是否确实到达现场。

1.签到时间应为系统实时时间且不能被编辑。

2.应具备在作业现场采集电梯地理坐标功能,审核通过后设备位置不得随意更新。签到地址需和设备位置相匹配,且不能利用第三方软件进行篡改。

3.签到距离,即设备地址与维保人员所在位置之间的直线距离超过100米时,系统需禁止签到并给出相关提示。

二、关键部位拍照并图片上传功能

系统应具备在维保过程中对电梯关键部位拍照并同步上传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的功能。

1.维保人员维保时应对以下关键部位进行拍照:

(1)电梯:电梯使用标志(要求设备注册代码清晰可见)、96333标识牌(乘客电梯)、控制柜铭牌、机房、轿顶、底坑。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梯使用标志(要求设备注册代码清晰可见)、控制柜铭牌、扶梯全景图、上机舱、下机舱。

2.照片格式要求:需带有水印,水印内容应包含拍照地点、保养时间等(例:ddd-MMhh:mm:ss)

(1)通过系统APP直接拍照上传的,拍照时,系统APP需打开手机定位权限;无网络的情况下,要对照片进行本地缓存;照片上的时间水印须是拍摄时的实时时间且不能被编辑,地点水印须是拍摄时所在地,应尽可能详细且不能利用第三方软件进行篡改。

(2)从相册选择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是通过相机在打开手机定位权限下拍摄的,禁止上传截图或下载的图片;禁止上传拍摄时间超过24小时的照片;须对从相册上传的照片做标记,以便与系统APP直接拍照上传的照片加以区分。

三、人员资质核验功能

系统应具备核验维保人员资质证件是否有效的功能,维保人员无证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允许提交维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