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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级质量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徐州市市级质量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徐州市市级质量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徐州市市级质量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就草拟稿及其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发送信函至徐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543室,邮政编码:221018,联系电话:0516—83736782),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感谢您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财政工作的支持!

 

附件:《徐州市市级质量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徐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徐州市市级质量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