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3年3月份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拟定2023年4月市区供热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泰州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泰价规〔2012〕4号)规定:根据规定的联动系数,每季度初制定公布本季度的热力价格。当7000大卡标煤价格与上一次调整热力价格时的煤价相比,当月上涨或下降超过每吨70元时,启动应急联动,于次月及时调整热力价格。
3.《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规定:调整煤热联动比价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7.13吨蒸汽计算,以及煤价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112,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12元。
4.《关于调整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网站的通知》(泰价工〔2017〕127号)明确,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
二、煤价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3年3月份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1114.04元/吨,计算2023年3月份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1417.87元/吨,较2023年2月1381.80元/吨上涨36.07元/吨,未达到应急联动启动条件(70元/吨)。
三、供热价格方案
4月市区供热价格拟暂不调整,仍按上月281.87元/吨执行(疏导13.92元/吨)。我委将进一步关注煤炭价格指数变化情况,待煤炭价格指数稳定后恢复按季联动。
四、执行时间
拟自2023年3月25日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4月24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883653,电子邮箱:tzfgwjgc@163.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秦皇岛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