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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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商流通〔2023〕50号

江北新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各区商务局:

现将《2023年全市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商务局  

2023年3月9日

 

2023年全市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流通业发展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国、省、市商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网络健全、主体多元、开放创新、绿色高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着力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快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区

按照省商务厅部署要求,推进秦淮区加快“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示范创建,以示范项目为龙头和抓手,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集聚,由点及面带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更优、更快发展,推动流通体系更加顺畅高效。积极承接全省工作现场会,做好示范创建中期评估各项准备,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南京样板”。

二、培育壮大流通主体

强化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运用,加强与重点零售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召开重点零售企业座谈会。加强对龙头、品牌内贸企业的招引,不断丰富南京商业品牌资源。鼓励重点零售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老字号保护发展、“南京国际消费节”系列活动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

三、开展智慧商圈(商店)示范建设

指导南京新街口全国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对照指南和指标持续开展智慧建设,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推进设施、服务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做法,提升商圈整体智慧运营能力。推动传统商圈、商店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探索打造数字人民币消费商圈(商业街)。

四、推进步行街高质量发展

发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步行街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引领商圈消费、提高消费品质、提升城市形象。贯彻落实《江苏省示范步行街管理办法》,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符合条件的街区申报新一批省级示范步行街。开展市级特色商业街区认定工作,支持街区活化改造和完善提升,培育各具特色的时尚街巷,带动街区与周边资源有机融合、良性互动。支持在步行街有序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推动消费恢复和升级。

五、大力发展“首店+”功能体系

用足用好促进首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商业品牌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鼓励发展快闪店、跨界店、体验店等特色门店,大力发展首秀、首发活动。突出“顶流”思维,重点招引国内外一线品牌、全国首店以上门店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首店,鼓励引导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在南京设立独立法人主体。加强对首店经济发展的宣传推广,适时召开首店经济发展推介会,鼓励各区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首店经济发展政策。

六、持续推进“夜之金陵”品牌建设

持续优载体、调业态、育品牌、促创新,形成全市夜间经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格局。加快全市18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培育五马渡汽车后备箱文化市集、“西城夜未央”等更多可体验、可互动的夜生活空间,着力建设一批多元化、标志性夜间消费场景。培育引进一批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夜间主题项目,支持开展夜间主题市集、文化体验、时尚运动等特色活动。落实每个月每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开展不少于1场夜间消费促进活动,全年全市组织活动200场以上。着力优化夜间消费环境,鼓励开展分时步行街、夜间外摆位经营、街头演艺活动等探索创新。

七、促进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南京老字号”认定办法(试行)》,把握守正创新主题,推动老字号营造新环境、助力新消费、激发新动能、鼓励新文创、开拓新领域。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示范创建。贯穿全年组织2023年“老字号嘉年华”活动,聚焦传统节日和重要消费节点开展老字号专题促销活动,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第六届进博会人文交流活动、“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等展示展销活动。鼓励老字号通过跨界合作、产品创新等发展新国潮、新国货,推出南京伴手礼。鼓励老字号企业拓展社区门店,做好老字号企业年报工作。

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建立完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聚焦重点任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试点工作,加强跟踪服务,总结一批试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鼓励商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业务。

九、推动商贸物流发展和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落实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梳理9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工作成效,加快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促进标准托盘、标准周转箱(筐)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协同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做好达标验收相关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督促指导试点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做好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十、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绿色发展

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督促绿色商场按时报送创建成效数据。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做好重点联系企业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分析工作。协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两网融合”,落实好商务系统垃圾分类月汇总小结、季检查通报、年考核评比工作机制。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做好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十一、促进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息互联互通、承诺闭环管理、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探索创新;开展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规章要求,加强部门联动,持续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规范企业备案、资金监管、业务信息管理、日常检查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企业预付卡问题,持续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消费的警示宣传。有序推进加盟类企业管理处置工作,规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管理,做好企业申报备案初审工作。开展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提升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十二、配合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推进商贸服务业“治本攻坚”大会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压实压细商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督促指导各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协会引领和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