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苏财金〔2021〕161号
各省级银行:
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苏服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1〕154号),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推出“苏服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型现代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现就申报“苏服贷”合作银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申请参与“苏服贷”合作:
(一)有一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二)有服务现代服务业企业的专业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三)有专门业务管理机构和专人推进“苏服贷”工作;
(四)有针对“苏服贷”的优惠信贷政策,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门槛、审批流程等。
(五)具备实施线上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条件,能够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发布、融资对接、业务办理、信息共享等。
(六)遵守基金管理办法,并按“苏服贷”产品方案规定和合作协议开展工作。
原省现代服务业融资增信业务合作银行如有“苏服贷”合作意向,需重新申请参与。根据原《江苏省现代服务业融资增信业务考核办法》(苏财建〔2020〕25号),原合作银行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等次的,优先纳入“苏服贷”合作范围;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的,此次不再纳入合作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应由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同一家银行在省内有多个一级分支机构的,经省内其他一级分支机构委托,明确一个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统一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牵头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管理制度情况。包括申报单位在审批机制、贷款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可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3.相关经营指标(见附件)。包括申报单位2021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和较年初增长情况。如申报单位是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小微贷”产品合作银行,需一并填报本单位“小微贷”开展情况。有其他政银合作产品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可说明参与的产品名称、贷款投放规模、不良率、补偿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
4.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有)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申请。
三、评审入围
(一)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对象。省财政厅组织召开评审会,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苏服贷”的入围合作银行。
(二)建立合作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后续根据对本次评审入围合作银行的年度考核情况,适时调整合作银行名单。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入合作对象。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适时补充合作机构。
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报送到省财政厅(金融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联系电话:025-83633115、83633820。
附件:“苏服贷”合作银行申报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苏服贷”合作银行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