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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部署,推动现代农业接二连三、延链强链,促进我市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文件起草完成后,先后2次向各县区(含市各功能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修改完善,最终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文件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举措、政策扶持、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研发能力强、联农带农强、基础配套强、产业集聚度高、效益贡献度高、品牌知名度高”的发展目标,重点在猪肉食品、水产品加工、果蔬(食用菌)加工三个领域加快突破,在稻米粮油(速冻面食)、肉禽加工、乳制品以及宠物食品四个领域扩量提质。到2025年,全市新型食品产业规上产值突破400亿元。

(二)重点举措。包含六项具体行动。每一个行动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主要任务和要求,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一是实施产业主体培育行动。坚持内培外引并重,快速扩大增量、做大存量,加速新型食品产业总量扩张。二是实施园区载体建设行动。优化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空间布局,加快各县区(功能区)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规划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三是实施技术创新提升行动。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将本土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实施产业协同发展行动。支持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支持原料生产基地提档升级,建设产业化联合体。五是实施品牌打造促进行动。推进新型食品产业全链式标准化建设,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六是实施冷链物流体系补强行动。加快构建产地预冷、冷链运输、冷链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

(三)政策扶持。从八个方面制定20条扶持政策。一是项目招引方面,对新招引的亿元以上新型食品加工项目,由项目落户的县区(功能区)采取“一项目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对属于关键环节清单的补链强链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企业培育方面,对首次升规入统的、销售收入首次达到亿元、5亿元、10亿元以及每新上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对优势企业全资收购上下游中小企业的,给予一定支持。三是载体建设方面,对新获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县区,给予500万元奖励;对食品加工年产值达到一定层级的,给予一定奖励。四是创新驱动方面,围绕企业技术攻关、建设研发机构、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等按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给予奖励。五是技术改造方面,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创建省级示范智能工厂、车间,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新命名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六是产业协同方面,对符合要求建设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企业,纳入所在县区农业重大项目奖补;对牵头建立产业化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农副产品)营销企业,按采购额给予不同程度补助。七是品牌营销方面,鼓励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食品展会,申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宿迁精品”、“绿色食品”等,成功获评的给予相应奖励。八是冷链物流方面,对在产地建设符合要求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以及新建或改扩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主体,根据投资额分别给予一定补助。

(四)保障措施。明确了健全组织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四项保障措施。

本行动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别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别承担。相关政策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本行动方案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