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常州市“532”发展战略,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3〕34号)、《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常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常州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绿色转型目标,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积极部署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系统推进源网荷储科学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协同发展。从能源科学发展,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的全局高度进行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科学规划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方向和路径,把握高质量发展主基调,积极破解制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堵点。
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新能源资源禀赋和开发情况,结合地方电网网架和负荷发展情况,选择合理区域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并注重在供电技术、投资运营方面探索创新。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积极利用各类新能源、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电化学储能、蓄热蓄冷及高效用能技术,通过能量管理系统集成优化,形成发储送用高效一体化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并具备经济合理性。
(三)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在保障电力绿色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有效集成各类先进能源技术,面向不同场景需求,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建设,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
到2026年末,全市建成具备推广价值的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30个。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具有本地区特点的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为快速有效开展规模化推广提供系统指导。
二、主要任务
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应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围绕打造典型场景、建立商业模式、构建产业生态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打造典型场景
围绕“保供、促安、提效、降本、增绿”等功能,聚焦光储充场站、建筑楼宇、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和美乡村等典型场景,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实现新能源高比例消纳、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1.光储充场站微电网。面向企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城市重点公共场所,建设融合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有序充电桩及能量管理系统等一体化的场站微电网。结合分布式光伏消纳需求和用电负荷特性开展有序充电,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
2.建筑楼宇微电网。面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等场景,以能量管理系统为基础,通过空调柔性调节控制,推广蓄热蓄冷技术,引入分布式光伏、空气源热泵、智能照明等设备,为建筑内部用户提供冷热电联供的综合能源服务,实现建筑内部源荷协同优化、友好互动。
3.工业绿色微电网。面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优势企业,充分挖掘可中断负荷潜力,集成应用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管理系统,探索新能源高比例消纳、与电网友好互动的智能制造模式,建设一批灵活智能、供需协同、多能互补的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项目。
4.产业园区微电网。面向同一用户红线内部具有多用能主体、运行模式复杂的产业园区,开发和整合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冷热电联供等形式,实现多能互补和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园区内部用电网络结构,搭建能量管理系统,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降低园区综合用能成本及能耗水平,打造绿色园区、近零碳园区。
5.和美乡村微电网。面向乡村集中居住区、农业产业园等场景,结合乡村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就地就近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加快配套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搭建能量管理系统,实现新能源高比例自平衡,促进乡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立商业模式
1.创新运营理念。鼓励项目投资运营主体按照能源互联网理念,一体化开展用户侧电能替代、综合能源供应以及灵活性资源开发,实现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智能化匹配和协同运行,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能源解决方案。通过试点成功案例,总结提炼建设和运营经验教训,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
2.完善市场交易。鼓励各类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经营新型智能微电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结合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辅助服务市场政策,优化完善相关落实举措,推动我市新型智能微电网项目深化与电网的双向互动,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长效稳定的收益机制。
3.探索电碳融合。结合国际国内碳市场与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充分发挥新型智能微电网绿色低碳属性,探索新型智能微电网与碳排放体系、绿电绿证交易等相衔接的电碳协同发展模式,为用户创造绿色环境价值和经济价值。
(三)构建产业生态
1.组建发展联盟。充分发挥新能源之都产业齐备的优势,汇集全市新能源产业应用领域头部企业,组建常州市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联盟。按照“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智力资源,探索技术路线,开展交流研讨和项目合作,高效参与电网友好互动,高标准打造新能源深度协作生态圈。
2.加强技术创新。以新能源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为主线,支持各类新能源、新型储能、能量管理、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和成套产品的研发应用。通过市场主体、服务业态培育,带动相关装备制造发展,促进新能源产业提档升级,争创国家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3.完善标准机制。新型智能微电网项目并入电网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微电网技术标准,符合接入电网的安全标准。电网企业应完善涉及微电网准入、验收、并网计量、结算等各类服务,打通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堵点;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微电网资源统一接入、统一管理,形成常州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范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整合各方资源,在资源摸排、试点建设、模式探索、政策引导等方面全面发力,市区两级高效联动,多主体积极参与,分阶段推进30个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助力新能源之都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一)2024年
启动试点工作,围绕各类典型场景选择合适区域开展探索,启动10个以上试点项目建设,试点示范范围覆盖全市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
(二)2025年
扩大试点范围,在持续推动完成首批试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启动10个以上试点项目建设。
(三)2026年
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启动10个以上试点项目建设。到2026年末,建成30个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在能源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加快新型智能微电网普及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适应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研究全市新型智能微电网发展策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重大问题。各地、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密切合作、高效联动的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要素保障,推动目标落实。着力构建政企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资金保障
支持常州新型智能微电网项目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市场交易。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参与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市场交易的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给予适当运行补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银行机构利用大规模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对下级支行提供效益补偿,提升发放绿色贷款支持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的积极性。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与ESG(环境、社会、治理)表现挂钩、绿电交易相关的专项贷款产品,提供动态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方案。
(三)健全政策机制
积极向上争取,推动完善新型智能微电网市场体系和管理体制。与公共电网建立双向互动关系,灵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通过多种市场补偿机制实现经济合理性。建立项目建设运行跟踪机制,加强新型智能微电网新能源就地消纳、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节能减排效益的评估。
(四)加强培训推广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种社会力量,开展新型智能微电网相关技术培训和教育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新型智能微电网价值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愿。依托我市消防预警救援现代化指挥体系平台加强跟踪监测,利用市新能源产业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处置能力。开展典型场景案例征集,促进产品和模式推广,展示常州新型智能微电网建设成效。
附件:试点示范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
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