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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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认定工作安排,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拟认定南京市新街口文商旅融合商圈等3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为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10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邮政编码:210029

传真:025-87798861

电子邮箱:jsswltcyc@163.com

 

附件: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拟认定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4月3日    

附件:
附件: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拟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