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高企协〔2023〕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地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确认,常州迁帆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名单附后)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现予以公告,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