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开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9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省科技厅任务目标,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二、工作要求
1. 市科技局负责南京市国家高新区以外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园区(国家级高新区除外)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具体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处牵头,各有关业务处室配合,协调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 市科技局将对各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指标进行量化分解,请各区确保指标任务有效落实人数,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指标。
三、时间节点安排
自2024年7月起至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任务。7月12日前,完成全部岗位发布,并完成30%~50%任务指标;7月28日前,完成50%~75%任务指标,8月12日前,完成75%~90%任务指标,8月28日前,完成全部任务指标(报送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2、任务指标见附件3)。各单位将搜集到的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数据(包括岗位发布及落实的数量、单位信息、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等信息),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及时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处室。请确保统计数据为2024年高校毕业生。
联系人:
高新处唐玎,025-68786274;汪锦,025-68786245
科研机构处陈健,025-68786386
科技成果处成诗豪,025-68786253
高新区管理处高健,025-68786251
附件:
1. 省科技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 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
3. 各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任务指标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
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