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90号)精神,近日,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4〕29号),推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集成创新、系统优化和精准突破,赋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质量发展。
二、 政策内容
(一)放宽学徒参训条件限制。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重点面向新入职不满3 年人员、转岗人员、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构建“用培融合”新模式,支持新技术产业企业面向学校和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作为“技培生”,并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缩短学徒培养周期,支持职工直接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职业(工种)中级工学徒制培训及其评价,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低一等级证书且满2年的,可参加高级工及以上学徒制培训及其评价。
(二)强化特色培训和平台优势。突出产训融合、岗训对接和标准引领,紧扣无锡“465”现代产业集群、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瞄准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等,通过实施工作项目、完成工作任务、解决工作问题,着力提升学徒适岗胜岗能力。聚焦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和核心技能,构建基于岗位工作任务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扩大优质学徒制课程供给。充分依托企校“双基地”、“双导师”和培训评价“双结合”培养模式,支持企业建设新型学徒制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组建高水平导师团队,建设学徒培训专家库,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职工)创新工作室、车间班组等多平台多载体开展学徒制培训。
(三)鼓励多方参与学徒培养。发挥国资委、总工会及工商联等行业部门协同作用,采用集中备案、集中签约和灵活组班等方式,通过企校合作方式调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投入职工培训。对中小微企业、新兴行业企业培训人员较少的,可由当地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会同当地人社部门根据培训职业,统一协调和集中多个中小微企业人员,以签订多方协议的形式依托龙头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采取建立跨企业培训中心、联合组班等方式开展培训,更好满足不同企业的培训需求。
(四)完善阶梯式培训补贴政策。学徒培训补贴标准起点由4000元提升到5000元,按照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给予培训补贴。同时,对于尚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但与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确需开展培训的,支持各地结合实际设立相关培训项目,对取得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培训补贴。
(五)规范培训和评价管理。加强线上线下培训融合,鼓励企业优先选用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江苏工匠课堂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等符合全流程监管要求的线上学习平台开展学徒培训。支持企业运用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业绩评审、直接认定等方式,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推进“云眸工程”建设,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和培训结果加强监管,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培训绩效和资金使用安全。
(六)加强激励和服务指导。强化技能导向,支持企业设置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等,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导师可作为评优评先和晋升技能等级的参考条件,激发师徒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示范引领,探索实施人社部与国际劳工组织优质学徒制培训与终身学习项目,促进学徒培训高质量发展。
三、办理流程(见附件)
(1)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线下办理、咨询:
人社经办部门 |
咨询电话 |
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
0510-83275563、83275577 |
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10-85738633 |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10-88702762 |
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10-83892737 |
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10-85708797 |
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510-81891593 |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
0510-88773663 |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