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应急〔2021〕26号
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要求,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分片联系指导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裴云龙,025-83332430。
附件:1.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
2.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分片联系指导制度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