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4〕9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统筹做好我省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下称《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金融监管局制定了《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江苏省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江苏省实施细则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金融监管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