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9-0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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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4.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材料报送

1.院士、计划单列市等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以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

2.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于10月31日前以EMS快递方式报送材料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电话:010—6208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