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第一批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企业创新类)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2-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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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式

对入选领军型创新人才A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50万元资助,入选B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40万元资助,入选C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30万元资助。

二、申报类别

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分为A、B、C、D、E五个类别。其中A类为企业创新全职高薪类,B类为企业创新青年潜力类,C类为企业创新全职和柔性引进类,D类为基础研究创新类,E类为创新平台拨投联动类。本批次仅受理企业创新类项目,即A类、B类和C类。

三、申报条件

1.A类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企业,符合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3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

(5)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者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研发核心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业内影响大;

(6)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7)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2.B类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企业,符合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3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9周岁;

(5)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6)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7)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5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3.C类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企业,符合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

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3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6)优先支持申报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来自国内其他省区市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可作为柔性人才引进,须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对象,并提供派出单位或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证明;

(7)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按要求在线填报。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递交至各主管部门。网上申报截止3月19日17:00整,书面材料递交截止3月21日17:00整。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孟 蝶    0519-88101845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人才处    丁小康    0519-8568153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