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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各分支机构,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抢抓本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强包括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在内的五类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创造了重要机遇。省政府已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备选项目实施力度。各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领域投融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吃透相关政策精神,抢抓本轮投资机遇,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二、认真梳理谋划需金融支持的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各地要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结合前期储备入库的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聚焦重点领域,认真梳理亟需金融支持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并及时上报。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确保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全部上报。

三、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各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政策性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国开行、农发行各分支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对契合主责主业、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要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主动协助地方整合资源要素,推动项目加快完善开工建设条件。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对市县进行培训。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计汇总所辖县(市、区)重点项目后于8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首次集中填报后,各地按“形成一批,报送一批”的要求及时报送。各县(市、区)要指导项目单位(承贷主体)填写《重点项目调查表》,并通过信贷直通车二维码建立线上报送渠道。

项目梳理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刘浩(025-86263259)、明晓强(025-86263194);省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处,张兵(025-86730836);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高萌青(025-83273823);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仇健(025-51807986)

 

附件:

1.重点项目情况统计表

2.重点项目情况调查表

3.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专属二维码

附件: 1.重点项目情况统计表.xls 2.重点项目情况调查表.xls 3.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专属二维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