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对象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3年以上;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较强品牌影响力;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效益位于行业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6.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聘任首席质量官。
三、申报材料
1.《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
3.自评报告;
4.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
四、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市行业协会提交申请资料,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市行业协会初审后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镇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进行终审,评选出3家获奖企事业单位。
五、联系方式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戴韵、王涛
联系电话(传真):0511-8082102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