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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3日

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城市宜居、韧性、智慧水平提升,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布局完善、生态系统修复、人居环境改善、文化保护传承,全面展现城市更新行动价值,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建设,高标准完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地下管网完成更新改造450公里以上,集约敷设水平和安全性稳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市级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易淹易涝点100%动态消除,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城市安全韧性、水环境质量、宜居水平稳步提升,老旧片区更新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四好”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其中:

2024年,出台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性文件,建立城市更新行动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制度。年度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292公里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9%,市级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覆盖比例达到100%,改造老旧小区面积约188万平方米。

2025年,城市更新的方法、路径、举措、机制更加丰富,土地、规划、建设、产业、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持续完善,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更新项目初见成效。年度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127公里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9.5%,改造老旧小区面积约120万平方米。

2026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宜居、韧性、智慧水平明显提升,一批代表性项目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年度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33公里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改造老旧小区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系统化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

1.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坚持地上地下一体化整治,进一步提高道路空间内各类管线、设施设备的完好性、集成度、智慧化,提升整体功能品质。重点聚焦城市主次干道、重要街巷,实施石头城路、有恒路等6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供水、排水、燃气、供电等管线、设施设备的一体化更新和综合杆箱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建集团、南京水务集团、南京供电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动“危旧”管线改造向“老旧”管线改造扩展,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条件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以及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重点实施主城区供水老旧管网及设施改造等5项工程,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150公里,基本消除高风险管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南京水务集团)

3.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落实安全隐患消险“清零”,从“供应端”“输配端”“用户端”共同发力,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有序推进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主城区老旧燃气管道改造等6项工程,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网300公里,落实运行监护措施,进一步提升城市燃气管道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建集团、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4.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加强重大工程建设统筹,有序实施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管线入廊,建立健全管线入廊收费机制,完善市级综合管廊智慧运营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存量管廊综合效益。重点推进干线管廊和南部新城等重点片区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惠民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等5项工程,因地制宜实施缆线管廊,逐步建立综合管廊系统。(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城建集团、南京供电公司、南京水务集团)

5.地下管网智慧管理。持续优化管网“全覆盖”动态排查机制,利用竣工测量成果汇交、共建共享数据融合、修补测等方式,强化管线信息动态维护、地上地下管线信息融合、非公共空间管线探测普查,常态化维护管线“一张图”、二三维全覆盖测绘成果,保障成果现势性。深化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产权单位合作,完善管线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平台,加强数据交互分析,摸清管网风险隐患和运行状况,全面提升地下管网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城建集团、南京水务集团、南京供电公司、南京通管办)

(二)一体化开展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

6.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污水全收集要求,积极推进老城新城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深入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创建,对已建成提质增效达标区开展“回头看”,对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老旧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更新修复;深入开展混错接和末端溢流污染控制,对部分年久失修、设备较为落后、智能化水平较低的泵站实施标准化改造,对部分能力不足、规模不能满足排放需求的泵站进行扩建改造,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重点实施城北—铁北污水系统联通二期、江心洲污水收集系统二通道等44项工程,完成120公里污水管网修复,增强污水系统运行效能和安全韧性。(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南京水务集团)

7.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开展雨水管道清疏排查和缺陷修复,精准实施错混接、倒反坡等问题整治,科学推进截流设施优化改造,确保雨水管道排水通畅。通过暗涵打开、涵内排口溯源整改、截污纳管、涵内清淤、涵体修复等综合措施,推进污水纳管、涵内整洁、排水通畅、清水出涵。深入开展城市水系综合治理,聚焦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畅流等环节,推动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持续保持建成区无黑臭水体,确保已整治黑臭水体不返黑返臭。重点实施惠民河、干河沿暗涵段整治等16个项目,综合提升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南京水务集团)

8.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应分尽分、宜分则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针对居民小区、工企单位内雨污水管网错混接、破损、淤堵等问题,有序推进老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清疏修缮,进一步补齐源头污染治理短板,完善片区雨污分流体系。重点推进秦淮区北片区、东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等28个项目,完成约400个片区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源头污水收集质效。(责任单位:市建委)

9.排水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排水许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摸清全市排水户底数,明确重点排水户清单,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要求。持续推进小散乱排水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沿街沿河小商户、小餐饮、农贸市场等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隔油池设置不规范、污水垃圾乱排乱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水行为,实现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在建工地临时排水联合执法检查,严禁基坑水直接或经雨水管截流排入污水系统,杜绝工地生活污水、泥浆水直排入河。加强排水管理和执法协作联动,通过定期巡查、联合监管、执法通报等措施,强化排水许可批后监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

10.“源厂网河”长效管理。加强排水管网专业运行维护,深化“厂网一体化”运维机制。推行排水监管进小区,落实专业运维单位、小区居民、小区商户、物业公司责任,建立权责明晰、费用合理分担的专业化维护管理机制,整体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健全智慧水务平台,加强“厂网河”联动运行调度。研究构建以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污染物收集效能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南京水务集团)

(三)高标准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提质

11.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坚持“综合监管+智慧监测”思路,充分挖掘数据资源,加强行业监管和数据、算力之间协同联动,加快推进南京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整合构建1个市级监管系统和燃气爆炸、城市内涝、供水爆管、桥梁倒塌、道路塌陷、地下管线交互、第三方施工破坏、综合管廊等8个专项风险场景系统,同步科学布设各类物联感知设备并接入实时监测数据,逐步形成城市生命线各类基础设施的风险评估、数据汇聚、预警处置体系,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变,强化韧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建集团、南京水务集团)

12.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坚持防洪与排涝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全面排查内涝风险,建成区加快补齐城市内涝治理设施短板,新建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不断完善智慧平台建设,高效实行洪涝“联排联调”;优化应急管理处置,构建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整体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城市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重点实施金鹰等16条过街通道防汛及配套改造,新改建南京南站、方家大塘等调蓄设施,统筹实施泵站更新改造、雨水管整治和11处积淹水点整治,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和内涝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集团、南京地铁集团、南京水务集团)

13.海绵城市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典范引领,在流域区域、城市、设施体系三个层面系统化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公共绿地空间与易涝点的竖向衔接,充分发挥蓝绿空间的蓄滞和净化功能;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采用透水铺装、建设生态停车位、下凹式绿地等海绵设施,提升宜居品质。重点实施迎江路(浦口大道—镇南河路)建设等18项海绵城市源头减排项目,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进60个老旧小区改造,深入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产局、市绿化园林局、市水务局)

14.生活垃圾分类提效。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深入推进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区级大中型垃圾转运和回收分拣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升。重点实施江宁区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栖霞区可回收资源分拣处置中心、雨花台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集成化推进老旧片区更新改造

15.社区服务功能提升。聚焦便民、为民、安民服务,结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情况和公共服务指标要求,有序增加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供给,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结合社区公共空间和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推进二次供水、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建设和改造,推动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和口袋公园,布设休闲健身、体育运动设施。拓展智慧家园平台应用,进一步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认同感和归属感。重点实施160个老旧小区改造、12个宜居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园林局、市体育局)

16.老旧片区焕新。坚持“体检评估、片区统筹、有机更新”,全面摸清老旧片区问题,加强拆除建筑评估论证,守牢大拆大建底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一般历史地段实施“小尺度、渐进式、微更新”,加强文保建筑、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留住原住民、烟火气,促进老城文化复兴。盘活老旧低效存量空间和建筑,注重功能植入、设施嵌入、产业导入和业态优化,实现功能复合、品质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增添创新活力魅力。实施老旧危房消险翻建,分类实施整治修缮、加固改造、“三原翻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重点实施百子亭、石榴新村等老旧片区更新改造,提升宜居环境品质。(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城建集团、南京旅游集团、南京新工集团、南京安居集团)

(五)全方位提升常态长效管理水平

17.深化城市体检评估。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街道)、城区(城市)”4个维度,明确基础指标和特色指标,多元化、精准化开展数据采集、现状调查和评估分析,提高体检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强化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的充分衔接,细化城市更新单元体检的指标体系、工作路径与技术方法,针对性查找短板弱项。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开展城市更新单元策划,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库,逐步纳入年度计划,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绿化园林局、市文旅局)

18.发挥城市设计引导作用。落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重点地区(地段)城市设计,加强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明确建筑、街道、景观绿化、公共空间等设计要求,系统性指导城市更新项目设计。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从建筑、空间、场所、品质、增值等角度出发,提出公共空间、建筑风貌、景观环境等针对性设计引导内容,提升设计水平。加强设计方案把关,推进重点更新区域设计深化,着重深化建筑设计,将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等纳入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内容。(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房产局)

19.倡导多元协同参与。积极筹建城市更新促进会,凝聚规划、建筑、法律、金融等领域社会企业、专业人士为城市更新建言献策,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互动。落实社区营造(规划)师制度,发动社会优秀人才加入社区营造(规划)师队伍,进社区、进项目,开展政策宣传、社区规划、共同营造等专业服务,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搭建共商共建共管五方平台,引导居民、企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全过程参与城市更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城市更新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实现“规划—策划—计划—建设—管理—运营”全链条高效实施。

(二)完善政策支撑。统筹用好中央补助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城新贷”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开展城市更新。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和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服务等优化和创新,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理顺规划体系,加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弹性引导。衔接国家、省支持城市更新政策,完善我市“1+N+X”政策体系。

(三)强化监督评价。制定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强化指标和项目绩效管理,适时将绩效评价统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制定城市更新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计划、进度、投资、成效等监督管理,引导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制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重点范围,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充实技术保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单位等专业技术力量,为城市更新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课题研究、方案论证、技术研发、投融资模式创新、绩效评价等提供专业论证、决策咨询意见和技术服务支撑。

(五)优化服务管理。建立城市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动态跟踪,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强化项目研究指导,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用一批”的良好局面。落实重点项目服务保障,结合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加强要素保障和技术指引。

(六)积极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争取纳入国家、省级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或典型案例。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系列策划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