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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通知》(连工信发〔2023〕176号)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评审工作。经过自愿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现认定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效期为三年。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做好市级示范平台的指导培育和认定管理工作,引导支持示范平台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新认定的市级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带动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性服务,主动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