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和《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社发〔2022〕60号)文件精神,对非中高风险失业保险统筹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实施,按审核当月实际参保人数计算,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补助500元,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市直共有55户企业5939名职工符合享受留工培训补助政策,补助资金总额2969500元。现将符合条件的市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8月18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612115、0517-83612117
附件:淮安市留工培训补助企业汇总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