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独角兽企业成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9-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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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补贴

(一)对于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最高200万元;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最高50万元。

(二)对于符合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政策条件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引进省外博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支持。

(四)对于企业新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照人才个人在我市申报单位工资薪金分档给予奖励;对于年薪200万元以上且列入市级战略科学家名录的人才,按照规定给予最高每年50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创新基地,对于工作站引进的博士后给予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2年。

(六)针对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其取得的业绩成果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要求的,可打破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限制,鼓励其跨系列跨层级晋升职称。

(七)设置“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独角兽企业专项,支持(潜在)独角兽企业围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每个中榜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付款额的30%给予发榜企业支持,最高500万元。

(八)对于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的(潜在)独角兽企业,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奖的,给予国家或省奖金总额100%配套奖励;以非第一承担单位获奖的,给予国家奖金总额的50%、省奖金总额的30%配套奖励。

(九)对于获得国家或省立项并有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的1:1配套支持,给予国家级不超过1亿元、省级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

(十)对于(潜在)独角兽企业建设的院士工作站奖励最高100万元。

(十一)对于符合条件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研发费用增长额,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二)进入市级“龙腾行动计划”科创板重点后备企业名单的(潜在)独角兽企业,在入库、股改环节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潜在)独角兽企业上市进度,在辅导、申报、上市三大关键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十二)对于(潜在)独角兽企业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于(潜在)独角兽企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产品,实施政府首购,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业绩,对于具有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采购人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梯度培育,厚植创新主体

(一)构建科学有效的梯度培育体系。优化独角兽企业发现机制,成立独角兽企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二)引育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支持企业申报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对于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的国(境)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二、聚力攻坚,鼓励研发创新

(一)支持高效协同的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潜在)独角兽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二)支持高水平的研发平台建设。鼓励(潜在)独角兽企业与重大创新平台之间的互动耦合,通过联合攻关、数据共享、共建创新中心等形式,构建以科技攻关为支撑的研发生态系统。

三、多措并举,强化金融支撑

(一)构筑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吸引国(境)内外(潜在)独角兽企业等创新型企业。进一步完善(潜在)独角兽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信贷管理机制。在“常信分”企业信用评分模型中设置单独加分项,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潜在)独角兽企业的首贷、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

(六)支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股改上市。为每家(潜在)独角兽企业组建上市服务推进专班,加速推进(潜在)独角兽企业股改上市工作。

四、汇聚要素,优化双创生态

(七)支持全方位的创新应用场景。建立国企、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与(潜在)独角兽企业技术和市场需求对接机制,搭建平台,鼓励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对接,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助力创新医药、医疗器械产品快速挂网。打造若干标志性应用场景,为(潜在)独角兽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应用提供实践场所和空间。

(八)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技术领域内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预审服务。

(九)建立快速畅通的服务绿色通道。为(潜在)独角兽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一揽子综合服务和解决方案,支持优势领域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成立专业团队,指导有需求的(潜在)独角兽企业尽快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鼓励各板块组建“代办员”队伍,提高(潜在)独角兽企业行政事项审批效率,在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提供专属“服务资源包”。针对(潜在)独角兽企业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审批进度,力争实现“拿地即开工”。

(十)涵养高浓度的科技创新生态。深化“科技新长征”,大力度开展国际国内产学研对接活动,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深化科创“优+”服务,办好“一赛一课三营”(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常州”公开课,科创训练营、“科招先锋”训练营、独角兽加速营)。举办高能级独角兽企业大会,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种子独角兽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实施“发现种子独角兽”计划,全市每年举办包括创新链供应链配套对接在内的场景对接活动10场以上。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